【舉發違規不應限縮,更該「有效擴大」】
上週因康裕成議員質詢三民區機車大量檢舉狀況,市府持續研商檢討做法,表示「#情節輕微採勸導」是大原則,曾引發網路熱議。
事實上,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確實有微罪勸導相關條文,然而其中存在一定行政判斷空間,近日雖無媒體捏造之「撤銷已開罰單」等不實訊息,但警方高層確實發文多次提醒一線同仁「審慎開單」,這樣的壓力也增加了近日開罰的門檻。
所謂「不影響行人通行」、「不妨礙交通秩序」的「輕微違規」,事實上許多都是嚴重侵犯原本行人路權,在政治人物與警方高層的眼裡,行人就是最卑微的對象,車停到留有一小條通道讓你走已是萬幸。
而議員的質詢,就算建設性的一面,也只針對「因為車很多所以要增加停車位」,而不思考「如何減少車輛使用量」,「如何積極增加大眾運輸與綠色交通(含步行與自行車)比率」,可以說思維極為落後。
太魯閣事件李義祥總總離譜違規釀成悲劇人人喊打,但就在議員與官員思考著怎樣減少罰單量之際,前幾天高雄再次發生閃躲違停撞死85歲老翁的命案,地點很諷刺的就位在三民區。
小編近日隨便走路吃個早餐,就可以發現直接違停在車道正中央的離譜違規,原始檔案我們還是會寄件舉發,來看看這事不是所謂的「情節輕微」,也歡迎各位分享「情節輕微」的案例來看看。
我們可以了解,民眾大量舉發一定會需要警察花時間查證處理,我們呼籲市府「善用民力」,推出可驗證的檢舉App或其他認證機制,鼓勵民眾以合法明確手段檢舉,並 #善用科技增快警方處理速度,並增加警方執法後盾,嚴格打擊各類惡劣違規,還給市民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!